因学院目前实行不坐班制度,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班级课程表的合理性,结合我分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排课原则:
一、排课总体原则
1.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安排应无条件服从有利于学生的排课要求。
2.除承担整周实训课程教学任务外,专任教师的周课时不得超过14,且日课时不得超过6,同一门课程同一教学班日连续课时不得超过4。
3.星期一至星期四、星期日晚6:00—8:30为公共选修课授课时间,每周二、四下午56节,为预留学院统一活动时间,每周四下午78节为全院教研活动时间(不得召开行政会议),每周二78节为例会时间,不做教学任务安排;每周一上午教研室主任不做教学任务安排。
4.同一课程原则上每次以一个大节(2节课)排课,如课程特殊需4节连上,请提前向教务科提出申请。
5.同一课程间隔天数及日课程量力求均衡。
6.教师对上课有特殊要求(需使用实训室、使用微机室等)的应事先提出,以便在排课时考虑,安排上有困难的应服从统一安排。
7.班级课表不能全天空课。
8. 为避免与学院安排的校外考试任务冲突,周六原则上不排课。
二、排课时间原则
1.原则上周二、周四每位教师最多只能占一天(如果教务处及分院优先排课的课程占满周二、周四学时,其他课程排在其他时间)。
2.根据周课时量安排周二、周四排课原则
1)周课时量在12学时左右的,如果是3个班的教学任务,排2天课,原则上可占一天周二、周四;或者都不占周二、周四;
2)周课时量在12学时左右的,如果是2个班的教学任务,排3天课,原则上至少有一天占周二、周四;
3)课时量在8学时左右排2天课,原则上可占一天周二、周四;或者都不占周二、周四。
4)周课时量不足8课时的,原则上不占周二、周四。
3.在以上时间原则上,教务科为保证班级课表的合理性,将做整体调整。
三、排课基本序列
1. 教务处首先安排文化基础课程及专业课大合班课程,然后分院安排专业课程。
2. 专业课排课基本序列:
1)专业核心课程(如涉及使用一体化教室的课程优先排课、模特专业使用形体训练教室的课程优先排课,项目化小班课程优先排课);
2)合班课优先排课;
3)专业基础课程,同等课程类型课时量大的优先排课(12学时及以上);
4)单开实践课程,实训中心任课教师在单开实践课程之外的时间安排课内实训助课的课程优先排课;
5)理实一体化课程课内实训课内容须经专业带头人、实训中心、教务科共同审核后,如符合开设要求,正常在实训室空闲时间内安排课内实训课。
四、特殊情况优先排课
1. 妊娠期和抚育期的女教师优先排课。
2.体弱多病的老教师优先排课。